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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成都9月5日电(记者胡敏) 5日正式确立了四川第一个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对医疗案件涉及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做出确定定义的医疗案件处理机制。
当天,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与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支局联合会签署了《涉医案件处置机制实施办法(试行)》。 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四川第一个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关于相关医疗案件的处理机制正式确立。
今年4月24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发表《关于依法惩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要求依法认真追究和坚决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温建军表示,“国家级设计比较宏观,为了更好地运用进行了细分”,可以通过细分指导公安机关定义“医骚”中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据了解,该《办法》对常见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私设陵墓、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6种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作出了细分规定,确定了违法犯罪的具体行为习惯和程度要求,并对案件进行了性质认定、证据收集、证据收集。
近年来,我国各地医疗相关事件频发,频繁发生的医院暴力事件极大地伤害了医务人员的热情。 据统计,仅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每年向警方通报的医患纠纷就达200多起。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院长李为民表示,新《办法》的实施对医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保障了医疗结构、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权益,能够构建和谐的医疗环境。
温建军又直言不讳,以往司法机关在解决相关医案时,经常会遇到人情和法律两个因素的纠葛,《办法》的实施也可以在人情和法律中定义。
温建军表示,“使当前频发的医疗纠纷走上正常、法制的轨道”,法律才是处理医疗纠纷的根本途径。
来源:企业之窗
标题:“四川出台首个处置医闹规定 打击涉医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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