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胡浩)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8日发布了《中国流动人口快速发展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年底,全国流动人口总量为2.45亿,超过总人口的六分之一。
国家计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表示,这是我国连续第五年发表流动人口快速发展报告。 报告主要根据年国家卫计委组织的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以流动人口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为要点,分主题对流动人口流动与城市化、流动人口快速发展与社会融合、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口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流动人口生育等进行了拆解和探讨
报告显示,目前全国流动人口总量为2亿4500万人,流动人口总流动趋势没有变化,特别是特大城市生活人口聚集态势加强。 工作年龄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将进一步上升,随着流动,儿童的比例将增加。 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从去年的33.1岁上升到33.7岁,流动人口6岁至15岁儿童与父母一起流动的比例每年达到62.5%,比去年上升5.2个百分点。
另外,也有报告称,中国流动人口的结婚年龄推迟,流动育龄妇女在流入地的妊娠和分娩比例有所提高。 年流动妇女平均初婚年龄23.7岁,平均初婚年龄25.5岁,与2000年相比分别上升1.3岁和1.6岁,其中农村户籍流动妇女平均初婚年龄上升1.7岁,平均初婚年龄上升1.4岁。 年流动人口中,怀孕妇女在流入地一直生活的比例达到57.6%,在流入地分娩的比例为59.2%,这一比例比去年分别上升了5.9个百分点和7个百分点。
王谦表示,这些变化意味着,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对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的诉求进一步增强,这也要求在流入地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工作。
据他介绍,2009年12月,国家卫计委在全国40个城市启动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确定将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接种疫苗、传染病防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作为试点工作的基本项目。 在一些城市,流动人口中慢性病防治、老年人保健、中医药等服务项目也在扩大。 初步情况显示,全国和试点城市居民健康档案编制、产前档案编制、产后访视、体检、儿童保险手册编制指标比上年有所提高。
来源:企业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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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全国流动人口2.45亿 向特大城市凝聚态势还在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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