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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南京9月12日(记者朱国亮)记者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江苏省信息出版局前副局长蒋国星被贿赂案前判刑,被告蒋国星一审被判刑12年6个月。
据审判,2002年1月至11月,被告蒋国星利用句容市委书记、徐州市委常委、遂宁县委书记、江苏省信息出版局副局长等职务便利,领取他人捐赠的财产,共计130万元、美元3.6万元、欧元2000元、西
被告蒋国星经审判后,自主供认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同类受贿犯罪事实大部分,并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从而供认不讳,依法从轻处罚成为可能。 事发后,被告蒋国星可以主动退出部分赃物,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蒋国星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蒋国星12年6个月徒刑,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 被告蒋国星已经将受贿赃款上缴国库; 不退出赃物继续追查。
法院表示,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蒋国星在法庭上表示不上诉。
来源:企业之窗
标题:“江苏信息出版局原副局长蒋国星因受贿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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