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99字,读完约3分钟

进一步支持微型公司的快速发展推进大众创业的万众创新

决定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为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最低限度的紧急救助

新闻网站北京9月17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支持微型公司快速发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为困难群众划出底线救急。

会议指出,微型公司是快速发展的生力军、就业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 推进简政放权,特别是实施商事制度等改革后,新设公司大幅增加。 增加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改革中“产声”的新生的支持,在公平竞争中加大搏击,可以产生示范效应,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增加社会活力和快速发展内生动力,实现经济稳定增长、民生 会议继续实施现有的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重点出台了以下新政策。 一是进一步提高简单的政治放权制度。 加快整理不必要的证件照和资质、资格审查,降低中小企业门槛,消除障碍。 二是加大税收支持。 对现行月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的零星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情况下,今年10月1日至年末,月销售额在2-3万元的也将纳入临时征税范围。 微型公司从事国家奖励类项目,进口自用而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免征关税。 三是加大融资支持。 采取业务补助、增量业务奖励等措施,吸引担保、金融和综合外贸服务等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鼓励银行领域金融机构单列小额公司信贷计划,鼓励大型银行设立服务小额公司专营机构。 推动民间资本依法开始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是加大财政支持。 对接受就业困难者就业的微型公司,给予社会保险补助金。 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向微型公司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市场开拓等服务。 高校毕业生到微型公司工作,由市、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档案。 五是增加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的扶持,鼓励地方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将中小企业纳入扶持范围。 六、扩大微服务公司新闻系统建设,使公司更容易获取政策新闻,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供更有效的服务。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尽快落实政策,及时提出进一步措施,帮助中小企业赢得“大未来”。

“国务院:月销售额3万以下小微企免征营业税增值税”

会议认为,穿插整个社会保障网络,帮助群众应对突发性、紧迫性和临时性生活困难,是公平正义的事,是政府以人为本、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职责。 会议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对遇到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而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一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临时救助实行地方政府责任制,将救助资金纳入地方预算,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督促大中型企业、慈善机构等设立公益基金,发挥社会服务机构、志愿者的积极作用。 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临时救助的实施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加强对救助资金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侵占挪用资金和骗取救助的行为。 会议要多次加强救助,增加资金投入,把政府救助、社会援助和家庭自助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有困难的群众求助、求助及时,使人民群众心中充满信心、敢于创业,缓解后患

“国务院:月销售额3万以下小微企免征营业税增值税”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一些事项。

来源:企业之窗

标题:“国务院:月销售额3万以下小微企免征营业税增值税”

地址:http://www.qsxsj.cn/qykx/6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