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0月10日(任丽娜)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0日宣布,山西即日起开展“工程质量管理两年活动”,实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机制,加大不管是提拔还是退休的追责力度。 另外,该厅还设立了投诉举报电子邮箱,受理社会公众的投诉。

“山西治理工程质量大力度追责:无论提拔退休或离职”

据了解,山西省工程质量管理两年来的行动将使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更加完善。 在工程设计采用年限内,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者重大质量问题,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公司的质量责任。 特别要追究公司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诚实责任、执行责任和刑事责任,无论是提拔、辞职、离职,都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形成高压态势。

“山西治理工程质量大力度追责:无论提拔退休或离职”

与建筑分包的违法分包行为比较,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特别法执行活动。 严厉打击建设公司违反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施工公司串通投标、违法分包、违法分包及挂职等行为。 发现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根据上限严惩。

“山西治理工程质量大力度追责:无论提拔退休或离职”

与此同时,山西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网络管理、新闻共享的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新闻系统,落实建筑市场监管、公司和人员信用管理、监管新闻和公共新闻查询、新闻数据统计拆解等功能 建立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确立社会信用在公司快速发展生存中的强势地位,营造建筑市场诚信的良好氛围。

“山西治理工程质量大力度追责:无论提拔退休或离职”

为了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及时调查解决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了投诉举报电子邮件(),接受社会公众举报投诉,认真受理。 对查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将及时在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新闻系统公布,发挥信息媒体和互联网的作用,制止违法行为,提高公司和员工的守法意识。

“山西治理工程质量大力度追责:无论提拔退休或离职”

据悉,山西省工程质量管理两年的行动分为业务安排(年10月-11月)、推进实施(年11月-年5月)、总结宣传)年6月-7月)三个阶段。

山西省通过工程质量管理两年的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履行工程建设各参与主体项目负责人的终身责任,加强各级住宅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遏制建筑工程违法订货、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的高发势头, 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高速发展,提高建筑人员素质,建立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显著提高全省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完) )。

来源:企业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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