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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报讯,中委组织部日前发布《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的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切实改善干部教育培训学风。
禁用公款的相互宴请
《规定》要求干部在学校学习期间住在学生宿舍,在学生食堂吃饭。 学生之间,师生之间不可以用公款互相宴请。 班级和小组不能自称集体活动聚餐吃饭。 学生不得外出参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会和娱乐活动。 让违反规定的学生退学解决。
学生外出进行现场教育、实地考察等活动时,不允许警车带路,不请客,吃自助餐、小吃,不收纪念品、特产,不安排与学习无关的旅行和娱乐活动。 违反规定的,追究培训机构领导和团队领导的相关责任。
学生不得接受或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证明书和特产等。 不能接受以慰问为名的各种礼节性来访。 学员之间不得以学习交流、对口访问、交叉调查、集体调查等名义相互委托旅行。 对违反规定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讨论,提请其注意,通报批评,责令其退学。 收到并赠送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证明的,将有关情况通报干部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并按规定解决。
毕业干部禁止参加社团活动
《规定》提出,学员在参加学习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公司的业务、会议、海外(境)考察等任务。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休假的,必须严格履行休假手续。 累计休假时间超过总学校时间的1/7的,根据退学解决。 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责令退学。
《规定》规定,学生应当自行撰写发言材料、学习体验、调查报告、论文等,不得委托代笔、模仿他人的学习研究成果,也不得陪同秘书等工作人员阅读。 对违反规定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取消成绩、通报批评、责令退学。 学员在接受训练时,不得将公共汽车留在学校。 不能借其他公司和个人的车辆一起学习。 对违反规定的学生,通报批评。
《规定》规定,学生在校或毕业后,不得以学生的名义组成社团。 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联谊会、同学会等组织,也不得明确召集人、联系方式等开展有组织的活动。 不得利用同学关系,在干部任用和人事安排、子女入学、就业、经商等方面相互提供便利,谋取私利。 对违反规定的在校学生,领导退学解决,参加者举报批评的毕业后学生,由有关部门严厉查处。
■专家的见解新约束不良学风和腐败[/s2/]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规定》是中央八项规定在改变学风方面的具体落实,可对部分官员学生发挥重要的约束作用。
竹立家表示,《规定》中提到的许多不良学风,目前在各地干部培训中普遍存在,亟需改善。 如果不纠正,干部培训不仅对学生的教育意义不大,还会带来不良影响。 目前干部培训有福利化、奢侈化的趋势。 另一方面,训练本身的官僚化、产业化,政府投入非常大,另一方面,学生认为训练是福利、串刺、认识人、养神的地方,认为学习考察是参观旅行。
不仅要对干部进行理论训练,还必须进行生活方式的教育。 除了课程外,课外也纳入了培训管理。 竹立家认为,《规定》特别对干部毕业后走弯路、谋取私利等有严格的规定和处罚措施,可以对官员起到行为规范的作用。
竹立家认为,公务员是掌握公共权力的职业,职业素质要求更高,鲜明的培训是提高公务员基本素质不可缺少的环节。 这充分肯定了《规定》的出台,因此建议将培训与干部职业的快速发展和期望联系起来。
来源:企业之窗
标题:“中组部:干部培训禁以同学名义搞小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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