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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电影《肖辛克的救赎》和美国电视剧《越狱》精心策划的越狱有可能成功,但在各种抗日神剧中的越狱,仿佛所有人都在协助越狱者,这样的事例在现实中会发生,令人难以置信。 但是,9月2日,实际上发生了一起难以置信的越狱事件。 凌晨4点40分,哈尔滨市延寿县公安局守卫3名在押犯罪嫌疑人,杀害一名监管人员后,抢走1部手机3件警服,分别穿着警服走出监狱大门。
首先令人费解的是事件发生的时间。 根据各地《看守所拘留者一日生活制度》的规定,拘留者早上6点半起床,整理内务开始吃饭,到6点半在各自的监狱睡觉。 据报道,监狱官被其中一名嫌疑人用手臂绑住,剩下的两人来救,将监狱官窒息身亡。 这里有一个问题。 为什么早上4点40分这个时间,这4个人在一起?
根据《看守所执法细则》,夜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开监,通常也不盘问嫌疑人。 “紧急情况下打开监狱门或者需要进入监狱的,必须有两名以上民警进入,经班组指导许可后通知驻地武警中队。 ”
其次,三人越狱时都穿着警服。 嫌疑人王大民穿着深蓝色警用春秋常服(二级警督警衔),嫌疑人高玉伦穿着浅蓝色长袖警衔。 嫌疑人李海伟穿着浅蓝色短袖警察的衬衫。 但是,既然杀了一名狱警,怎么弄到三套警服的?
按照规定,看守所实行全天候值班制度,不准一名巡逻民警值班,要确保各地区有两名以上民警值班。 那个事件发生的时候,其他的民间警察在哪里?
最后,三名越狱嫌疑人联系了几个检查站,这更令人费解。 看守所的一个监狱分为几个监狱。 关押在押人员的监狱门需要民警打开,出了监狱门,有民警把守的门(通常是两个人),再出去才是监狱门。 出了监狱门,进入工作区,这里也有武装警察。 那么,这三名越狱嫌疑人是如何冲破重重关卡,最终走出看守所大门的呢? 光凭戴上的警服就能顺利进行吗?
长期从事监狱管理研究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雷表示,按照规定,进出监狱门口有武警哨兵,进出监狱不能只看制服,必须检查证件。
这次越狱的三人,都是重刑犯。 其中,高玉伦在逃出前被判处死刑,目前正在研究中; 王大民涉嫌故意伤害他人造成死亡,李海伟涉嫌故意杀人,两人均尚未判决。 而且,《看守所条例》规定,对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佩戴机械器具。
例如,像高玉伦这样的死刑犯,一旦被一审判处死刑,无论有无上诉,看守所都会立即被戴上手铐。 据在看守所生活过一年的记者说,这里的手铐和脚镣不像电视里演的那样,是用铁链把手铐和脚镣系在一起的,俗称“镣铐”。
回到越狱的事情上,我们看到的是,本该“锁门”的高玉伦,离开看守所时没有“锁门”。 据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兴祥介绍,“挂链”将增加逃生难度。 不是“不锁门”,可能是高玉伦自己“脱链子”。 但是,东北网报道高玉伦说,高玉伦“一次进宫”,不是惯犯,不一定是经验丰富、自我“脱链”的。 另外,正在考虑判处死刑的拘留者,昼夜都有人盯着防御,可以“解开锁链”,证明监视并不严重。
首先需要分析看守所和监狱的区别。 被用于拘留未决犯。 即,对尚未生效的判决中查明有罪的嫌疑人进行暂时拘留。 结果,最终产生两个结果。 一是在法院生效被判定有罪的,在判决生效后移交监狱执行徒刑还是死刑。 二是如果被判决无罪,将被释放。 只有很少一部分被定罪,刑期在一年以下的将留在看守所内执行。
盘点最近10年发生的公开报道的越狱事件,10起案件中看守所发生7起,监狱发生3起。 这个数据不足以证明全貌,但能反映问题。
即使是有逃脱想法的拘留中的人,也有必要长期注意线路,创造逃脱的机会。 由于监狱内有许多未决罪犯,他们利用审判和会见的机会调查逃跑路线,在逃跑前对监控制度、值班警察的换班规则、警戒活动规则等有非常细致的了解,周密计划逃跑时间和逃跑路线。
过去,监狱警力不足是个问题,但相比监狱,看守所的警力不足。 2009年,公安部增加了看守所警力和员工1万多人,但总体上警察和拘留者的比例仍然只有6%。 另外,由于行政管理者很多,进行拘留者一线管理的警察不足。 以沈阳某看守所为例,在押人员近750人,在监狱一线管理的民警17人,比例为2%左右。
另一个问题是经费不足。 近年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在监狱改造和新监狱建设方面累计百亿元,但经费不足仍是困扰监狱硬件建设的瓶颈,看守所经费紧张问题更为突出,连围墙都无法建设。
据报道,由于没钱建围墙,四川看守所的安全问题令人担忧。 根据四川省人大提交的报告,四川全省看守所近15万米的围墙中,未达到安全的有14万米,6万多米连未达到的墙壁都有人工设防。 看守所里也经常没有安装电子监控、报警、防护设备。
2007年,10月30日凌晨1点20分,江西省兴国县看守所的8名犯人在伤害唯一狱警后集体越狱。 10月29日,马志强、张燕生、险先坤等越狱的8人被关押在10号监狱,他们旁边的9号间有扎塑料玫瑰花的工作室和材料间。 当晚,其他发号施令的犯人在八九点完成了绑花的任务,关进监狱休息。 刘唐湖狱警24点换班后,发现这8名犯人还在9日期间工作,敦促他们尽快结案。
根据程序,服刑人员完成任务后,外劳(刑期较短的看守所服刑人员,一般作为狱警和其他嫌疑人之间的麦克风,应受到狱警一定的信任,做比较自由的工作),赖昌文打开岗位的封闭门,将他们置于材料之间。 数完之后,打开材料间的铁门,通过走廊,进入10号房间休息。 晚上1点20分,赖昌文向刘唐湖报告,犯人说结束了,马上又报告了。 “里面有个叫着头疼的身体”。
材料期间,刘唐湖看到李剑(越狱犯之一)倒在地上,头靠在墙上,大声呻吟,刘打算走过去看看李剑的病情。 刚接近李剑,突然,马志强跳了起来,用手臂弯曲刘唐湖的脖子锁住,别人牢牢地压住了刘。 刘湖穿上制服后,逃犯从他那里搜查了监区铁门的钥匙和700多现金。 随后,刘唐湖听到逃亡者搬运塑料花的声音。
八名逃犯分为三组,每人扛着一束塑料玫瑰花,分批从材料间出来。 这个看守人所有内外两堵墙,加上材料室和办公楼的铁门,共有四扇门。 因为有钥匙,也没有值班,他们冲破了材料之间的铁门,穿过草坪,到达了另一侧内壁的铁门,接下来是外墙的铁门。 看守所外区被武装警察警戒,士兵在派出所看守和巡逻。 但是,在兴国县的看守所,押运犯将定期加工的塑料玫瑰花捆绑制成花束,由外劳从监区运出。 因为,这8人的行动没有引起武装警察的警惕。
在这起奇怪的越狱事件中,客观因素可以归结为警力不足(监狱整体只有一名狱警值班)、经费不足),但更大的原因是,这8人没有引起武警警戒背后的劳动改造。
近十年发生的10起公众报道的越狱事件中,有7起与劳动改造有关。 假借劳动改造的名义欺骗民警,在劳动改造的过程中找机器逃跑,或者借劳动改造的机器准备越狱工具等等。
2004年6月6日下午5点半左右,四川省中市看守所发生暴力逃窜事件,4名在押囚犯在吃饭机会致使值班警察受伤逃离看守所。 阮中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勇说:“发生这种事的原因之一是我们硬件不太齐全,武警不多。 而且,人的年龄在老化,而且警惕性不高。 ’真的只有这些原因导致了中市的囚犯越狱吗?
其实,在中看守所拘留的人逃跑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四川检察》(四川省检察系统内部刊物) ( 2003年第4期)发表了《看守所发生违法违规的原因与对策》的调查研究性文案。 该复印件中确定,2003年2月21日,中看守所一位姓蒲的劳动教养人,来打工时获得了逃跑的机会。 该复印件显示,“在中市看守所一天外出的售酒人员达到3到4人。 ”
本来是中市看守所让在押人员喝酒,后来让在押人员把这些酒卖给酒店,但有些犯人在从监狱卖酒的途中逃跑了。 能发生这种荒唐的事,就知道看守所的管理有多少漏洞了。
来源:企业之窗
标题:“看守所杀警越狱案怎么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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