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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海9月3日电(陈燕)广西北海市警方3日向中新网记者表示,将向无辜拘留的南京司机刘云飞道歉,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相关赔偿需求。
此前,北海警方无意中将其作为网络逃亡者进行追捕,51岁的刘云飞因无辜罪被拘留7天。
北海市警方3日通报称,今年7月10日,揭发王氏等组织指导传销的事件,逮捕郭氏、佚氏等100多人。
同年7月18日,江苏省南京市警方逮捕了相关案件网上逃亡嫌疑人周某,7月25日将其移交北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证据不足,周某于8月9日获释)。
审问中,周嫌疑人供认,迅速发展加入传销组织的“在线”的是一位名叫“刘云飞”的南京籍男子。 根据周提供的关于“刘云飞”的情况,办案警察依法辨认了周“刘云飞”的照片,确认照片中的“刘云飞”(男、汉族、51岁、南京市玄武区人)为其“在线”。
为了防止“刘云飞”嫌疑人在案件侦查中逃亡或共谋,北海警方根据《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2条的规定,在网上追缉嫌疑人“刘云飞”。
8月27日,犯罪嫌疑人刘云飞被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新街口派出所逮捕,并通知北海警方。 据悉,次日,南京警方联系北海警方,否认刘云飞被捕后前往北海参加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8月30日,北海警方派往南京开展查勘工作,召见周嫌疑人。 周嫌疑人承认当初在北海公安机关的口供和“刘云飞”的笔录被认为是伪证,目的是保护“在线”的焦某,逃避警察的打击,并未认出刘云飞本人。
了解情况后,北海办案警察索取刘云飞考勤表,并向该公司领导、同事了解情况后,确认刘云飞未离开南京到北海参加传销活动。
9月2日,在办理完相关法律手续后,北海事务民警当场释放刘云飞,并真诚道歉。
北海警方表示,将认真改进这类业务中出现的疏漏,对刘云飞本人及其家属提出的相关赔偿需求表示理解,并希望按照积极的信息表达和相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
来源:企业之窗
标题:“南京男子被错列为逃犯遭拘留 广西北海警方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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