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2日凌晨4点45分左右,3名罪犯涉嫌杀害延寿县看守所内的警察后,身穿警服逃出监狱,随后被警察通缉。 目前,通缉犯王大民、李海伟已经落网,据律师称,3名越狱犯难逃死刑。
照片是被捕的李海伟。
照片是王大民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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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央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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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延寿县委推进部获悉,当天4时40分左右,延寿县看守所证实3名嫌疑人杀害值班狱警后逃跑,目前警方正在全力追查。 照片是三个嫌疑犯的照片。 送钟欣拍
中新网哈尔滨9月4日(记者倪子牝)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获悉,4日0时50分左右,警方在黑龙江延寿县青川乡新胜村逮捕了“9.2”杀害警察逃生事件的甲级通缉犯三人之一王大民。 此前另一名通缉犯李海伟已经落网。
9月2日凌晨4点45分左右,3名嫌疑人涉嫌杀害延寿县看守所内的警察后,穿着警服逃离监狱。 9月3日20时15分左右,李海伟嫌疑人之一在延寿县玉山村协助警察和当地村民被逮捕。 9月4日0时50分左右,王大民在延寿县青川乡新胜村被警方逮捕。
王大民,男,1979年出生于哈尔滨市延寿县六团镇平和村,在案发前重伤他人被拘留,司法机关尚未作出判决。
目前,该案只有一名逃犯被通缉。
事实+
律师: 3名越狱逃亡者免不了死刑
哈尔滨越狱事件已经有两个人落网了。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文波表示,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的高玉伦被捕后,将中止此前的死刑手续,侦查杀害狱警这一新犯罪,不会立即执行死刑,但最终一定会死亡。 由于其他两人涉嫌故意杀人,量刑将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死刑立即执行。
一位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暴动越狱或武装抢劫监狱聚集的主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除判处死刑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应当对越狱的逃亡者判处死刑。
根据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的规定,越狱逃亡者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下罪行的,处新犯的罪,不罚数罪, (腾讯信息综合法制晚报、城市晚报等报道)
来源:企业之窗
心灵鸡汤:
标题:“哈尔滨杀警越狱逃犯已有2人落网 仅余1人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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