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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浙江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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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潭市“8·10”产妇死亡事件联合调查组11日晚,湘潭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鉴定小组依法按程序鉴定,湘潭县妇幼保健院“8·10”产妇死亡事件调查结果显示,产妇死亡原因为羊水栓塞引起的全身多脏。 调查小组还指出,中医方面和患者家属的新闻信息表达不充分是有效的,引起了患者家属的不满和质疑。
联合调查组工作人员表示,专家鉴定组认为,根据患者的孕产史、临床症状、相关检查结果,医疗方面正确选择了产妇住院诊断和分娩方法。 湘潭市和湘潭县卫生部门和院方在救治过程中,全力抢救产妇。 为挽救产妇生命,湘潭市卫生局、湘潭县卫生局、县妇幼保健院立即启动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组织市级专家和医院工作人员抢救产妇生命。 整个急救过程持续了9个小时。 在产妇3次面临心脏骤停的情况下,现场医护人员经常积极救治。
联合调查组工作人员表示,湘潭县卫生局已委托湘潭市医学会对产妇死亡事件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根据医务人员双方提供的资料和广东省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组织病理学检查报告和湘潭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尸检鉴定书,湘潭市医学会专家鉴定工会对医方羊水栓塞的诊断成立,对羊水栓塞的处理措施符合医疗解决,大体上,患者死亡原因取决于羊水栓塞 患者的死亡是其疾病自身迅速发展的不良结局,与医疗方面的医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联合调查小组在认真分析“8·10”事件的应对、处理过程后,认为医疗方面和产妇家属的新闻信息表达不足。 在产妇救治过程中,医方多次与家属交谈,告知危急情况,但信息表达不充分,比较有效,对“羊水栓塞”病情危险性和病情快速发展趋势产妇家属解释不充分,未使产妇家属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产妇死亡后,院方未及时通知家属产妇死亡消息,引起产妇家属不满和质疑。
目前,湘潭县有关部门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依法做好“810”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记者刘良恒、帅哥) )。
来源:企业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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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湖南湘潭产妇死亡事情鉴定出炉 不构成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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