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591字,读完约4分钟

达州相关部门的供应图

9月12日,达州有关部门透露,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1日在该院第11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徐孟加受贿、滥用职权的案件。 徐孟加亲属5人和社会各界群众70多人参加旁听。

被告徐孟加,男,现年57岁,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汉族、大学文化、四川省雅安市原市委书记,因本案于年4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4日被逮捕。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于年9月11日向达州中院提起公诉。

徐孟加的辩护人是四川博立信律师事务所邹宏律师。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徐孟加2009年5月至年11月期间,为了利用四川省雅安市委书记职务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人谋利益,先后任海南金邦实业企业董事长彭某、四川洪涛仲量投资有限企业董事长余某、 起诉收到四川光宇半导体照明有限企业会长卿某授予的人民币和企业干股共计548万元,还涉及该市名山区(原名山县)“陈家水库”国有土地开采权转让开发项目、雨城区“水下水库”拆迁安装及整体开发项目、莒经县“

“四川雅安原书记徐孟加被控滥权 致国家损失1亿”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徐孟加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者职权形成便利条件,通过他国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谋取他人利益,非法收受他所有人民币和“干股”共计548万元(其中150万元未遂) 徐孟加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但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有自首情节。 请依法判决。

“四川雅安原书记徐孟加被控滥权 致国家损失1亿”

在庭审中,经法庭调查、法庭讨论,双方就徐孟加是否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进行了充分的举证、举证、讨论,徐孟加在庭审全过程中表示认罪,其辩护人对徐孟加受贿和滥用职权提出了从轻辩护意见。

法庭规定日期宣布判决。

徐孟加

附:徐孟加简历

徐孟加,男,汉族,1957年8月出生,籍贯四川宜宾,197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6月就职,青海大学农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农学学士,注册会计师,高级工程师,四川省雅安市原市委书记。

1975.06-1976.08云南曲靖县越州公社知青

1976.08-1976.12四川高县双河公社知青

1976.12-1979.09解放军部队士兵

1979.09-1983.07进入青海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毕业

1983.07-1983.12解放军部队,西藏兵站部干事

1983.12-1986.01解放军总后勤部军需部正连职助理

1986.01-1989.03四川省农牧厅科学教育处副主任科员

1989.03-1993.01四川省农牧厅办公室副主任兼新闻中心副主任(其间: 1992.02-1992.09江苏省常州市郊区政府区长助理; 1989.10四川省农牧厅被批准为农学师)

1993.01-1997.01四川省农牧厅计财处长(在此期间( 1994.10-1996.10下派简阳市党委副书记1994.12经全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7.01-2000.12四川省水产局局长(副厅级) (其间: 2000.05-2000.12四川省水利厅党组织成员2000.12省职改领导小组被批准为高级工程师)

2005.07-2005.08雅安市委副书记2000.12-2005.07攀枝花市委副书记

2005.08-2006.02雅安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

2006.02-2006.06雅安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06-2006.11雅安市委书记、市长(在此期间: 2006.11.8第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被重新选为省人大代表) )。

2006.11-2007.01雅安市委书记

2007.01-.02雅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 02—.11中国共产党雅安市委书记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第十八期代表,第九届第十届省委委员,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照片/简历据新闻网站报道) (四川日报记者曾实) )。

标题:四川省雅安市原市委书记徐孟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开庭审理

(四川在线)

来源:企业之窗

标题:“四川雅安原书记徐孟加被控滥权 致国家损失1亿”

地址:http://www.qsxsj.cn/qykx/8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