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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的大调整:建立自然人税收体系避税打算追溯20年

本报记者周潇枭北京报道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稿最近作了很大的调整。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这次调整增加了第47条、第67条,共计11章141条。

此次大调整新增了比较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税制改革优势、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四个方面的副本,完善了建立的纳税人权利体系,健全了减轻纳税人负担的税收征管基本程序,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的纠纷处理机制

参加意见征集的财税法专家向21世纪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还在修订中,目前正在税务系统内部征集意见,复印件有变数。

建立对个人的直接征税体系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今年7月,修正案降临各省税务系统,广泛征求意见。 今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 会议专家表示,此次修订版多调整副本。

新修订版的一大亮点是建立对自然人的税收管理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范坚表示,现行征收管理法的首要对象是公司、法人和机构,几乎不涉及自然人。 因此,有必要加强对自然人的税收征管,创新社会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税收的重要意义,加大税收征管法修改力度,加快税收征管法修改进程。

“税收征管法修正案大调整:偷税漏税拟追溯20年”

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即使是税务登记环节的规定,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况下,其适用范围也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然个体不在其对象之内。

为了适应税、房地产税等税制改革,现行修正案确定规定了涉税新闻。 是涉税新闻掌握不全面,税务机关非常头痛的事件。

一位地方税务官员向21世纪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法律不确定其他部门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新闻,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各个部门进行协调,其他部门没有其义务,不容易进行协调。

参加意见征集的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熊伟向21世纪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包括政府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内的第三方机构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新闻是国际通行的惯例。 但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对相关情况保密的规定还需要更加现实。 特别是将来增加对个人直接征税,涉及个人收入、财税等税收新闻,需要保密。

“税收征管法修正案大调整:偷税漏税拟追溯20年”

逃税追溯使用年限,或延长至20年

修正案还有其他亮点。 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对于逃税、抗税、诈骗等,有望将其法律起诉年限限定为20年。

根据现行税收征管法,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不当等错误,未缴纳或少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在3年内补缴应税税、滞纳金。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将追缴期延长至五年。

但是,“对逃税、抗税、诈骗,税务机关追缴未交或者少交的税款、滞纳金或者诈骗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的期限限制”,即逃税、抗税、诈骗的,其法律的追缴期限没有任何限制。

根据参加意见征集的中国政法大学财政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修正案已有调整,部分偷税漏税者,法律起诉年限为20年,部分仍可无限追溯。 “这些限制今后有可能进一步细分,一部分使用年限可以变为15年,也可以变为20年。”

“税收征管法修正案大调整:偷税漏税拟追溯20年”

另外,“申报确认”是新加入修正案的税收征管程序。 熊伟说,这与目前税收征管流程中的“纳税判断”比较类似。 但是,“申报确认”是纳税人“纳税申报”后的正常流程,纳税人提交相关资料后,税务机关需要告知纳税人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等。

“税收征管法修正案大调整:偷税漏税拟追溯20年”

另外,21世纪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纠纷处理机制上,目前修正案允许纳税人不纳税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不服的,要提前向法院提起诉讼,还是需要先纳税。 这被业内专家评论说,完善的争议处理机制,只是走了“小半步”。

来源:企业之窗

标题:“税收征管法修正案大调整:偷税漏税拟追溯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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