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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杭州10月10日电(见习记者倪朝琪)国庆前夕,央行发布房贷新政后,昨日首次出台执行细则,显示具体操作由各地分行掌握。 今天,建行浙江省分行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浙江分行已经确定了两点,但首付比例和利率问题仍在细分。
根据建设银行9日发布的住房贷款细则,将继续支持居民家庭合理住房费用,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改善型普通住房的信用诉求。
并且,对没有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者住房贷款已结算、名下没有住房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执行最初的套房贷款政策。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重新申请购买住房的,可以参照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具体操作由各地分店掌握。
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相关负责人向中新网记者表示,将根据浙江省的具体情况,参考总行政策,适当调整相关细节。 但是,两种住房贷款政策已经确定。
第一,对拥有一套住房但贷款已结算或申请无贷款记录的贷款购买者,实行首次套房贷款政策。
二、对拥有两套房或者两套以上住房的人,贷款结算的,可以申请受理。 这个积分的具体细则也还很清楚,但是可以接受第三套房的申请。
关于建设银行总行住房贷款细则,建设银行总行细则中没有提到可以申请受理套房的相关政策,而是浙江省分行的适当调整。 (完) )。
来源:企业之窗
标题:“建行浙江分行:将可受理申请三套房 细则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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