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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地产税调整政策先扣除20%的维修费,然后确认是否为纳税住房

21世纪的经济报道赵飞飞上海报道

备受瞩目的山城重庆版房地产税11日迎来了政策调整。

10月10日,根据21世纪经济新闻记者独家获取的《重庆市地税局办公室关于个人住房房产税完成住房建设费扣除的通知》,经重庆市政府批准,为确保全年重庆房产税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重庆调整了房产税征收标准。

其中,新购置的商品房属于成品住宅的,按建筑面积成交单价一律扣除20%的装饰费后,确认是否属于应税住宅,属于条件的,按扣除后的价格计税征收。 根据通知规定,年1月1日新建住房均可按照本规定执行。

该通知发布时间为9月30日,由重庆市地税局财产和行为税处承办。 本报记者联系了该处,证明文件已经发行。 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向21世纪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是重庆版房产税的小调整,顺应国家推进硬盖建设的趋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因此不太普及和解读。

“重庆房产税调整:扣除20%装修费再确认是否需纳税”

当然,到目前为止楼市交易疲软,但在地方政府逐渐放宽限购令、央行放开套房贷款标准的时候,房地产税政策的调整,不可避免地会引发各种各样的预想。 重庆一位楼盘销售经理对21世纪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绝对是好消息,一方面稍微减轻了购房人的纳税压力,体现了政府对目前楼市交易的微妙态度。

“重庆房产税调整:扣除20%装修费再确认是否需纳税”

房地产税作为未来国家推进的房地产事业长效管理机制,备受外界关注,经国务院批准,将先在上海和重庆试点,年1月28日,重庆版房地产税将征收。

3个征收主体,对独栋房屋的别墅,无论是保存室还是增量室都征税; 对房价是当地平均价格两倍以上的高级公寓也征税; 另外,在重庆无户籍、无业、无投资3人在重庆购买不动产的,购买2套以上住宅的,从第2套开始征收不动产税。

“重庆房产税调整:扣除20%装修费再确认是否需纳税”

对房价达到当地平均价格2倍至3倍的房地产,按房产价值0.5%征税的房价达到当地平均价格3倍至4倍的房地产,按房产价值1%征税4倍以上、1.2%的税率征税。

据21世纪经济新闻记者报道,年房地产税确立时,重庆财政局宣布征收房地产税1亿元。 截至统计年12月31日,重庆应征收房产税存量和新购应税住房套,其中商品住宅3605套、新购高档住宅7352套等,加年市场整体有媒体拆解,重庆3年累计将进行房地产市场调整。

“重庆房产税调整:扣除20%装修费再确认是否需纳税”

9月,重庆政府接着下发了《重庆市实施部分个人住房房产税征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税管理实施细则》两个文件,督促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主动申报房产税,采取了一些强制性措施。

根据细则,地方税机关通知申报后,不申报纳税的,地方税机关将依法采取征收滞纳金、请求阻止出境、曝光媒体、限制交易、银行扣划等措施追缴税款,并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企业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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