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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固始县与该县国土局两名现任干部有判决记录相比较,追究了责任。
截至目前,杨志辉案件的主审法官闵其友已因未履行法纪的联系责任而被处分。 固始县纪委表示,主审法官对党内给予严厉警告处分,其相关责任追究资料已提交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志辉已经被开除党籍、公职; 许新被免除了党委委员的职务,副局长的试用期也结束了。
另外,固始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国土局等相关公司表示,在媒体曝光之前,不知道两人被判刑。
据报道,去年,固始县国土资源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副主任杨志辉因土地非法转卖录用权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 此后,杨志辉未被开除公职,而是调任固始县国土局城市土地监察大队担任副大队长。 该局副局长许新也曾被判玩忽职守罪,免除刑事处罚。 此后,许新曾任固始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最终担任固始县国土局副局长。
但是,没有得到这个解决结果。 媒体评论家马九器说,将罪犯晋升的荒诞结果归咎于法官一人,用锁链串联法纪,不足以解释当地法院、纪检、组织、人事、国土等多个部门,造成失误。
这其中,深层问题在基层政府治理中,表现为党纪、政纪与法律的冲突与失衡、重大公共新闻共享不足、法律监督不足和乏力。 他说。
另外,因这件事被追究责任的法官闲其友也曾对媒体表示不满。 闵其友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生效后,向执行机关提交有关资料即可。 杨志辉被判决后,他已经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对接,有收据,手续齐全。
5月14日,固始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人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闵其友已经受到党内严厉警告处分,他本人还在上班。 处分和正常上班没有关系。 他有点不甘心。 我不直接管理案件,只负责人事,这件事由纪检部门解决。 我们得到的解决方案也是纪委发来的。
据媒体报道,问责闲其友的根据是2009年河南省信阳市纪检等8个部门联合发布的《信阳市执业机构案件》线索)相互移送工作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的相关条款,审判机关应当将犯罪的党员干部(监察对象)依法判决后生效的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复印件和终结报告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闵其友在这个环节发生纠纷,没有履行法纪的联系责任而被处分。
记者查阅了信阳市纪检监察网,但在政策法规一栏发布的各项制度规定中未注明这一“办法”。 另据媒体报道,截至日前纪委调查此事时,闲那友是信阳市2009年发表的‘ 法纪联系的规定,至今尚不为人知。
另外,根据年中共中央委员会办公厅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没有认真审查干部档案,造成干部新闻不准确、严重后果的,由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负责。 第七条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掌握的拟任人选不忠实恢复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但是,事态发展到了这个地步,该县的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国土局相关人员都没有被追究说明责任。
关于自身责任,固始县国土局方面解释说,党政纪律处分由纪检部门负责,解除人事关系由劳动人事部门负责,都不在国土局职权范围内,所以不知道两名干部的犯罪记录。 不过,杨志辉判决书副本显示,其中第9和第10个证据均由固始县国土资源局提供。
根据始县纪委有关人员的说明,如果不(法院)移交,纪委就不太可能知道判决的情况。 根据上述说明,双方都不知道这件事。
另外,县委组织部干部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许新任职期间,他不知道有违法情况,几天前就知道了。 许新的档案在信阳市国土局,推荐时组织部没有看到档案。 但5月6日,该县国土局人事股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该部门只负责薪酬待遇工作人员,人员档案、人事变动和考核由县统一管理。 除非上级发出文件和通知,否则不知道员工有犯罪记录的变化。 双方对国土局人力资源管理的解释存在矛盾。
很多人解释说不知道,为什么只对法官负责解释呢? 与此相反,马九器表示,在某一环节可能存在疏漏或掉链,因此所有掉链的情况下,这么多公权力部门都要为这场闹剧负责,在基层权力运行中,新闻公开、共享机制中依然存在诸多
媒体评论家翟春阳表示,许多部门‘ 法纪联系,也就是说没有收到法院的判决结果。 但是,国土局和纪委不是也不知道此前有两名公务员被起诉吗? 根据法院立案审理的程序,这是不可能的。 通常,因涉嫌犯罪被起诉的公务员至少必须被暂停职务。 相互推卸责任,承担责任的是非核心当事人,不能掩盖相关部门的失职。
法律和党纪政纪是不同的体系,但法律具有更高的地位,党纪政纪从属于法律之下。 这件事在基层法纪的联系中,党纪政纪游离于法律之外,甚至无法外‘ 不好的病。 据马九器介绍,在公权平台上,基本重大公共新闻必须有共享机制,如果某官员被违法处罚,这类重大新闻将通过平台迅速共享,并依法被公布于众
来源:企业之窗
标题:“河南两犯罪官员连获升迁续:组织部门未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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