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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确实情绪失控了

绑架女医生的嫌疑人后悔做了违法行为

无法承担心理压力而产生过激的行为

专家表示,事先自问5个问题,可以防止行为失控

陈先生骑自行车撞了一位82岁的老奶奶,手腕骨折需要住院,在一千元的住院押金前,兴奋地持刀劫持了女医生。 (相关报道见本报昨天第三版。 昨天,记者和陈先生进行了谈话。 他确实心理失控了,说自己也后悔了。 几位危机干预专家也就此事解体了。

“武汉大学生劫持女医生续:涉嫌绑架被刑事立案”

分解对象:女医生

结论:解决危机是一个典范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教授刘小林、武汉市武东医院心身疾病科主任白汉平对女医生被劫持的行为表示赞赏。

两位危机干预专家表示,在劫机事件中,女医生冷静解决将在整个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不会再刺激陈某的感情。 在许多类似事件中,如果嫌疑人本身已经处于紧张状态,认识范围狭窄,过度反抗或用语言刺激,往往会加剧嫌疑人的危险行为。

“武汉大学生劫持女医生续:涉嫌绑架被刑事立案”

另外还表明,在众多伤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有可能失去紧张、恐惧、控制权的情况下受到伤害。 被劫持时,人质冷静,周围环境稳定,就能给劫机者安全感和控制感,从而降低劫机者的紧张和恐惧,大大降低伤人的可能性。

“武汉大学生劫持女医生续:涉嫌绑架被刑事立案”

心理专家表示,在遇到自己无法应对的事件时,使用极端行为只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面对困境时,首先要得到受害者家属的理解,让受害者家属不要再陷入困境,让对方了解自己的困境。 其次可以寻求家庭、社会和他人的支持,不能应对自己可能是唯一的评价,依靠他人的帮助,也许会找到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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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对象:陈某

结论:压力失控

刘教授说,1000元的住院押金对大多数人来说不算什么,但在当时的情况下,陈某支付了太婆的检查费后,身上只有5分钱,所以这个时候交住院押金对他来说很难负担。

从陈氏撞到夫人后也没有逃跑,送到家里,在医院接受检查可以看出,他承认最初撞到了夫人,想要接受相应的结果。

从心理上分析,其实此时陈氏承认了该行为给太婆带来的伤害,出于对该行为的愧疚,想要补偿该行为的过失。 之后,当没有钱却需要付钱时,陷入了完全的无助和绝望的境地。 在这种情况下,愤怒代替内疚,冲动地按压理智,在强烈的感情驱使下,他掏出身上的水果刀向对方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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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总是会受到各种情况的变化和刺激的影响。 这些刺激和新闻被人感知和接收,这些都是压力。 整个事情对陈某来说确实是压力,但很遗憾他对这个压力的反应失控了。

白汉平的分析,分不清有缺陷的思考、不正确的推理,以及幻想和现实。 这一系列错误的逻辑思维,经常导致负面和极端的情绪体验,如果不及时干预而迅速发展,就会导致抑郁和极端行为的发生。

在消极压力的状态下,人会处于极端的情绪状态,认识功能能力会下降。 在这种状态下,有时会陷入错误的逻辑思维,例如认为自己面临很大的困难,选择性地错误地看法,陷入极端的思考等。 有些人失恋了,有些人觉得世界末日到了。有些失业的人觉得我为什么这么笨? 做不了这么简单的工作,我怎么面对父母,真不好意思。 死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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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向自己提出5个问题时

武东医院大学生病房的医生刘强说,处于严重压力状态时,可以问几个问题。

1、这些坏结果是真的吗? 如果是真的,证据是什么?

关于现在的状态还有其他的说明吗?

3、可能发生的最坏情况是什么? 最坏的情况能忍受吗? 最好的是什么? 最现实的结局是什么?

4、如果相信这样的坏结果,我会怎么样? 我怎样才能不那么想呢?

5、我应该对此做什么?

类型8的人特别需要防患于未然

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刘小林教授认为,8种人特别需要防患于未然。

1、情绪波动大,容易受到刺激,容易采取过激行为的;

2、躁郁不安,行为异常的;

3、自我认知失调、情感适应不良的情况;

4、人际交往严重困难的环境压力性差,相对封闭孤独的情况;

5、缺乏爱异性的能力,不能恰当地表达爱,会产生情结

6、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情绪低落、低糜、抑郁时;

7、产生对现实的偏见和不满,失去生活信心的;

8、有其他特殊心理问题的。

在看守所的对话

我确实情绪失控了

昨天凌晨,在警察一楼的审讯室外面,记者通过视频直播看完了整个审讯过程。 审判中,陈某供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 自己做的事自己负责,他在供词上签字也毫不含糊。

在被送到看守所的间隙,记者抽空和他进行了短暂的会面

记者:你在车内和人质说了什么?

嫌疑犯:我和她恋爱了,她在和我谈论人生。 我们说了很多话。

记者:你后悔吗?

嫌疑犯:我很后悔。 本来就不应该那样做。 我确实情绪失控了。

记者:你知道结果吗?

嫌疑犯:我知道法律,知道结果… …

他值得同情,但确实犯了罪

因涉嫌绑架而被警察立案

陈氏一时冲动走进死胡同,犯了不可原谅的错误,许多人对他表示惋惜和同情。 目前,陈氏因涉嫌绑架被警方刑事立案。

陈氏持刀劫持人质,不是为了勒索钱财,人质后来也成功获救了,这算绑架罪吗? 我采访了常年办理青少年刑事案件的湖北省杰出检察人员李瑛,他表示,陈氏的行为确实满足了该罪的主客观要件。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 将他人劫持为人质时,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了婴幼儿。 李瑛介绍说,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行为,就必须立案侦查。

另外,有网友表示,陈氏可能在感情失控的状态下出现了精神异常。 李瑛说,必须法医鉴定陈氏的精神是否失常。 鉴定时,医生必须了解他的经历、既往史和是否有家族遗传,不能综合所有条件得出结论。

李瑛认为此案是由突发性民事纠纷引起的,陈氏觉得无法承担医疗费而铤而走险,由此可见,陈氏心理素质、社会经验、破案能力都很低。 婆婆的伤是他引起的,亲属态度激烈是可以理解的。 陈某也应该积极认错,不要直接报警。 不要试图用一个错误来抵消其他错误,一步一步地在其中陷入大错。

来源:企业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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