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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总部发布”的客户长沙通报湖南省相关政府部门称,湖南省在湖南湘潭“7.10”湘潭幼儿园校车事故中有11人死亡,湖南省决定对23名公务员承担解释责任。

今年7月10日17时左右,湘潭乐旺幼儿园车牌号为湘南cg5210的校车在载幼儿回家途中,违反相关法律超载,未按规定路线行驶,前往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干子村石塘水库时,进入水库,包括司机在内的11人(幼儿8人,

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长沙市岳麓区“7.1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这是驾驶人驾驶超员校车违法超速、不按考核路线行驶、相关监管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引起的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涉事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王霓、实际管理人王长海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湘潭市雨湖区教育局校车事务局专任杨强,雨湖区交警大队五中队队长章华等两名公务员因涉嫌玩忽职守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袁典凡等21名公务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湘潭幼儿园校车事故续:副区长等23名公职人员问责”

湖南省政府加强各级政府、领域监管部门和有关机构深入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校车安全隐患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校车违法行为,及时化解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来源:企业之窗

标题:“湘潭幼儿园校车事故续:副区长等23名公职人员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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