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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长沙9月5日电(记者林洛韇通讯员涂洋)近日从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获悉,湖南省营改增试点工作自2008年8月1日开始一年来进展顺利,突出为“双重扩大、双重受益、双重负”。 截至2007年7月底,湖南省纳税人税负普遍下降,减税超过34亿元。

“湖南省“营改增”试点一年 纳税人减负达34亿元”

双重包围是指试验区域的二次扩大。 湖南营改增试点工作从年8月1日开始,分交通运输业(不包括铁路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领域逐步展开,从年1月起新增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从年6月起新增电信业。 试点纳税人从最初的家庭增加到家庭,新增试点纳税人家庭,增长率达到183.85%。

“湖南省“营改增”试点一年 纳税人减负达34亿元”

两者受益,是指试点纳税人和非试点纳税人双方受益。 另一方面,试点纳税人通过税制转换减税22.85亿元; 另一方面,非试点纳税人购房服务新增11.23亿元进项税额扣除。 以上两项合计为纳税人负34.08亿元。

双重负是指减轻税收负担和纳税负担。 另一方面,与征收营业税相比,97%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或持平,平均减税幅度为43.55%。 另一方面,全省国税部门提出了优化税收环境,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15项措施,落实了首要问责、“同城通办”、“空白单”等民间人士纳税制度和措施,提高了纳税效率,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纳税负担。

来源:企业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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