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杭州9月7日电(记者韦慧、裘立华)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庭,某银行温州分行下属二级支行行长赵某审理受贿案件。 出生于1980年的赵氏前途光明,但他与“中间人”合伙“摆平阵势”获利分红,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约21万元被指控受贿。
赵某现年34岁,原是某银行温州分行下属二级支行行长。 公诉机关于年3月利用赵先生担任某银行温州分行旗下二级支行行长期间负责小型公司融资考核的职务,受王氏委托向温州马高国际贸易有限企业提供融资600万元,随后领取王氏利润14万元,剩余现金4万元
年8月至年1月,赵先生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向王先生等提供转贷业务的新闻,协助审批、发放贷款。 王氏、王氏和季氏等通过办理温州五美集团有限企业、温州千格服装有限企业、温州伟玲涂装有限企业等银行转贷业务盈利,事后领取王氏利润约7万元。
据说法院将选择日期作出判决。
来源:企业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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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温州一银行支行行长非法收受21万财物被控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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