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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丰台区纪委监管局官网通报了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南苑乡新宫村原党总书记赵胜利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将犯罪问题和其他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解决。 有趣的是,赵胜利的问题在立案后仅仅59个小时就被移送到了司法机关。
赵胜利在担任北京新宫电力工程施工有限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他人利益,帮助他人收受巨额贿赂。
这是丰台区开展严厉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查处的首例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据丰台区纪委副书记李军介绍,区纪委组织有关部门,从去年1月至今年6月全面整理了乡镇、农村干部信访情况,发现群众对南苑乡新宫村党总支书赵胜利的举报问题比较集中。 8月初,丰台区纪委成立特别文书班,直接查处赵胜利涉嫌违法违纪的案件。
8月26日上午9时,赵胜利违法违纪案件正式立案,丰台区纪委对赵胜利作出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 在查明第一违纪事实并提出相应意见后,丰台区纪委审理室事先介入,形成谈话讯问、证据支持、举证解体同时推进的实务机制,对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定性定量等方面进行了基本评估,并对司法、案件移送“ 证据确凿的情况下,8月28日晚8点,赵胜利被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企业之窗
标题:“北京一村官涉贪被查 从立案到移送司法仅59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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