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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周谈】中国反垄断:没有“内幕”就有“隐情”
就在这个夏天,中国的反垄断执法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不仅是反垄断法实施6周年,还对12家价格垄断的日本车企处罚了12亿3500万元,引起了舆论对“反垄断新常态”的赞誉,但正是出于这个疑惑——中国的反垄断为什么突然加码? 有内外之差吗? 有“内幕”吗?
对此,笔者特别采访了反垄断执法的“领导者”——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 相关负责人表示,绝对没有“内幕”,“隐情”真的很多。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内外有差异”。 事实上,中国反垄断执法首先从国有公司开刀。 从茅台、五粮液到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微博],哪些事件没有被依法查处,没有被认真惩处? 迄今为止,在奶粉、平板电视等相关领域,外资企业的身影也不少。 在案件率、处罚力上没有人为的歧视,也没有“内幕”。 最多只是最近媒体的持续关注、集中曝光,给人一种“合成谬误”的印象。
其实,不仅把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看得一样,即使要“欺负”外资企业的行政部门,执法人员也决不手软。 例如,发改委最近解决的“排除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案”,就是年初驻中国韩国大使馆的“告示牌”。 河北省对本省旅客巴士享受50%的优惠,反映出天津一家中韩合资公司未能享受到这一政策。 根据发改委的调查,认定这是反垄断法列举的歧视性收钱,现发给执法建议书,责令相关部门予以纠正。
让我们来看看“选择性执法”。 反垄断法规定,举报使用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 所以,大多数情况下,执法人员是根据举报出击的“被选择”,而不是相反。 据介绍,欧盟商会发表《对中国反垄断执法的声明》,为违法公司抱怨,随后发出希望与执法机构“交流”的信,被严厉拒绝。 据说连美国财政部都坐不住,给汪洋副总理写信,诉说反垄断调查对美国企业的影响云云。 再比如社科院“砖家”的张榙竹,拿高通[微博]企业每小时800美元的咨询费,为人说事,最终也会被人背叛……
瞧,明明没有“选择性执法”,招致“选择性批评”的,背后还是有好处的纠纷,哪怕只有一点点国外组织有计划地合作抵制。
对内部,严格执法,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 对外,据理力争,为公司扫除障碍,是各国政府的共同责任。 但是,反垄断执法是一项技术工作,不能“空”手套白狼”,必须有真刀真枪甩开手臂的本钱。 与国外执法机构相比,我们的调查范围、力量还不够,执法力度弱、分散。 发改委反垄断局表示,40个编制中只有一半的反垄断公司,每人手头掌握着几个案件、几条线索。 另外,由于历史原因,反垄断没有执法装束,没有执法车辆和设备,去公司调查也被定为虚假诈骗。 突击高通企业,执法人员抱着大量涉密材料坐出租车回来,非常危险,必须自嘲称之为“平民执法队”。
执法范畴有狭义、广义之分,如果有狭义的执法困难,还是经过努力克服为好,但更广泛意义上的反垄断,只能依靠体制机构的改革。 执法的许多阻力不是来自公司,而是来自监管部门。 例如,在调查中的陕西证券佣金案件中,监管部门涉嫌“保护小牛”,阻碍执法。 某个政府部门和被监管者之间“不断地、有理有据地混乱”。 少数干部的妻子和孩子、七个阿姨,不少在被监督公司工作。 如何公正地执法? 天下之事,难则难在法下进行。 反垄断法从一张宣言到尚方宝剑,尝试执行呼唤改革。 前途真漫长。
“中国的大门打开后,越打开越大。 决不关闭。 ’在这扇门里,反垄断执法还不是“过头”,打铁要靠自己硬。 只有不断加强执法独立性,增进执法所需的人、财产、物资,才能产生越来越多的“黎明行动”,产生越来越多的“零点突袭”。 之所以如此执着,是因为我相信打破垄断,有公司的成长、技术的进步、市场的繁荣,活力之源在于客观公正的充分竞争之中。
来源:企业之窗
标题:“发改委:中国反垄断绝没有内幕 隐情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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