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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金融是新事物和新兴业态,只有制定缓急适度的监管政策,鼓励创新与风险防范相互扶持,促进网络金融快速发展,才能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 年7月18日,随着央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网报办公室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发布,银监会、保监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也相继出台。 从整体上看,中国互联网金融从将监管提上日程到《指导意见》的发表,以及实施细则的最终落地,千呼万唤的指导思想和规则等得到落实,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整体框架基本形成。 业内人士表示,在网络金融创新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创新与风险的平衡问题是创新监管中需要考虑的主要问题。 我国为了适应经济新常态创新实施快速发展战术,金融业也有相应的规定和行动。 互联网金融从技术创新起步,经过产品创新、平台创新、组织创新、市场创新后,制度创新和监管创新迫在眉睫。 需要用网络思维和网络技术进行监督。 再次,技术创新和监管创新应对。 监管创新要以创新驱动战术的执行为前提,创新驱动要发挥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作用,同时也要重视制度创新的保障作用。 如果只有技术创新,它就像一辆只有发动机、没有方向盘的汽车,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快速发展只有被制度创新正确诱惑,才能保障加快正确的道路。 今后,随着基于互联网的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层出不穷,监管创新变得越来越重要。 监管必须跟上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而不是传统的监管方法。 需要使新产品和技术适应原有的监管模式。 浩禄金融董事长凌正表示,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独特文案和丰富内涵的经验,并将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过程中进行动态调整。 这是互联网金融1.0版。 今后,在各界的协助下,将进一步提升这些经验,落地并付诸实践,以期早日实现新闻网络金融监管模式的2.0版。 网络金融的迅速发展,仍然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网络金融作为一种新事物,正大势所趋。 在现有法律框架中将软法与硬法、柔性与刚性管理相结合,在现代法治框架中促进网络金融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还需要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来源:企业之窗
标题:“互金快速发展革新与风险相平衡 浩禄金融革新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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