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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近期互联网金融平台爆炸风险事件相比,记者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组办公室、p2p网络贷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组办公室认真分析总结了当前互联网金融风险形势,并指出 特别是对切实推进网络贷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确定的要求,获悉做出了以下安排。 一是尽快引进领域检查和公司自我检查。 有关部门最近根据一种方法、三种指导印制现场检查细分标准,组织区域检查和公司自我检查,边查边完善,很快修改。 二是允许合规机构继续经营。 根据有关部门的认定,基本符合新闻中介定位和各项标准的单位将接入新闻披露和产品注册系统,继续开展网络贷款业务。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检查后,条件成熟的单位可以根据要求申请备案。 三是健全退出不规范性机构。 根据市场化法治化,基本妥善解决退出机构的资产债务关系,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平台债权债务的转出、转让、并购重组,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权益,实现无风险退出。 四是依法解决严重违法违规单位。 对恶意停止经营、四处逃窜、抽逃等恶劣行为,要依法严惩,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是严厉打击借款人恶意逃避废债行为。 对利用此次风险事件恶意逃债的借款人,必须采取打击、纳入征信系统、建立失信惩戒制度等措施。 六是管理违法违规的新媒体。 对夸大事实、进行不实报道、敲诈组织的新媒体,必须由有关部门汇总管理,严加查处。 七是搞好与投资者的信息表达,邀请他们工作。 有关平台和政府部门要耐心听取投资者的需求,认真做好政策推进,确定专业维修事业保护合法化、杜绝非法贷款的总体精神,提高投资者对投资贷款的理性认识,增强风险辨别和防范意识。 八是推进网络贷款长期机制建设。 抓紧研究网络借贷快速发展的体制机制、监管安排、准入管理、监管科技等,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网络借贷平台依法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九是切实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中央有关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各地方人民政府、领域自律组织联系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合作,共享资源。 必须巩固工作机构的法律责任和股东连带责任。 进一步加强对网络金融的研究,共同促进网络金融有序健康快速发展。 对此,浩禄金融表示,随着网贷环境的规范化,领域面临的快速发展机会也很多,在网贷领域调整的关键时刻,我们有足够的耐心和决心打赢这场胜利。 对监管提出的备案要求,也要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做好应对调整,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材料、备案,帮助互联网金融走向健康快速的发展轨道,早日实现领域规范的可持续快速发展。

来源:企业之窗

标题:“浩禄金融:合规P2P机构条件成熟 可以申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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