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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苹果被拒绝履行福州中院的裁定结果,被要求退换的7部iphone至今仍在销售中。 人们不禁怀疑,为什么福州中院下达禁令后苹果企业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苹果拒绝履行裁定结果到底合理吗? 昨天,央视财经频道关于这件事的报道也许能解答我们的疑问。 在报道中,央视记者采访了高通代理律师蒋洪义。 蒋律师说:“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苹果企业即使对禁令的复印件有异议,也必须首先执行禁令。 然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复议。 但是,在申请复议期间,不能停止禁令的执行。 要理解上面的话,先理解这样的事实吧。 福州中院有关人士表示,该专利诉讼案件裁定的部分事项属于专利禁令范畴,只能一审不能上诉,也没有二审。 同时,该禁令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也就是说,如果苹果对判决表示不服,就意味着只能用复议的方法而不是上诉。 律师表示,即使苹果不服判决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苹果也必须先执行福州中院的禁令。 只要法院不经过复议审查改变禁令副本,苹果就没有任何理由不执行禁令。 很明显,苹果目前没有执行禁令的行为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高通发言人表示,苹果公司无视福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继续违规。 苹果企业有义务按照裁定书的要求,立即停止销售,约定销售,进口禁令规定的侵权产品,并向法庭说明遵守禁令。 我们国家在民法和刑法中都对拒绝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行为作了具体规定。 根据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五十五条,苹果不履行禁令的,其第一责任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应当受到罚款和拘留的处分。 具体来说,对个人的罚款应当在10万元以下,对企业的罚款应当在5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相当高。 拘留的情况下,其期限不超过15天。 除此之外,人民法院也可以对不履行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的措施。 刑法的处罚必须比民法重很多。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执行能力但拒绝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大学知识产权教授张伟君在微信的朋友圈也表示苹果不履行禁令造成的后果,即罚款和拘留。 罚款可以,但是拘留要拘留谁? 张教授说。 当然是公司的法人代表。 苹果企业的法务部不可能不知道中国的处罚条例。 如果是这样的话,如果苹果依然拒绝履行禁令,那么,难道不可以认为苹果对中国法律不敬畏,视中国法律为无物吗? 对于中国法律,福州中院的裁定结果视而不见的苹果,我们的司法部门不也应该消除其傲慢吗?

来源:企业之窗

标题:“拒不下架七款iPhone,法学博士:苹果肯定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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