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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20日,安和朋友在西安友谊东路的餐厅吃饭时,看到一名男子在追赶餐厅的女服务员,立刻进去制止。 该男子不听从劝阻,连续向安打了两枪,致使安的鼻子受伤出血。 为了阻止再次袭击,安插手防卫,拦住了一名男子,但谁击中了对方的左眼,被眼镜碎片划伤了男子的眼睛。 在那之后的一年多里,安先生不断出现问题,几次被逮捕。 今年4月26日又因故意伤害罪被狱警逮捕,关押在看守所至今。
事情经过:
据安的家人介绍,这位与安发生冲突的男子,是西安知名大学的副教授,事发当晚,教授要求餐厅服务员点烟,服务员通知其没有服务时,教授先是嘲笑,发展成了谩骂式的追击
安来制止教授过激行为后,双方都受伤了(教授眼睛的角膜被眼镜划伤,被认定为重伤)。 安妮的朋友和餐厅工作人员报警后,管辖警察的警察把相关人员带到派出所做笔录,告诉安妮通过扰乱社会治安来解决教授,并口头表扬了安妮的行为。 安先生和朋友约定第二天凌晨1点离开派出所。
但是,仅仅一天多后,安先生被警察以伤害嫌疑作为名将刑事拘留。 年1月12日,名将安因故意伤害罪被捕。
安的家人向西安市人大反映了安的遭遇,在市人大的关心下,安于年1月28日被取保候审。
但是,事件并没有就此结束。
年3月31日,安又被警察刑事拘留。 年4月26日,以故意伤害罪被逮捕,关押在看守所至今。
律师的说法:
这个案件在刑事上的立案显然是不恰当的。 安先生和该教授不相识,没有深仇大恨,主观上也没有伤害该教授的意图。 客观上打了这位教授,是受到伤害后的正当防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的解释,“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阻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者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因此,公安机关涉嫌伤害拘留安先生不成立,违背刑事立法精神。
另外,在程序上,这个事件也有问题。 安先生于去年1月28日左右受到保释候审。 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追究安先生刑事责任的,应当在12个月内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 否则,应该依法解除安先生的取保候审。 年3月31日的刑事拘留不可思议,违反了法定程序。
大众观点:
一些群众认为,安先生的行为应该见义勇为。 “义勇”是指为了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救助灾害、人命的市民行为。 安妮不认识教授也不认识女服务员,在教授追击女服务员的紧急情况下可以停下来。 这种行为本身就是社会正气的具体体现。 被教授连击两枪之后空用手自卫也只是出于本能。 这种行为只是不被表扬,被关在监狱里很气愤,警察似乎没有从彭宇那里吸取教训。
来源:企业之窗
标题:“副教授"调戏"服务员 男子劝阻起纠纷遭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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