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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新闻网反垄断第一案360诉腾讯市场支配地位滥用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 这是《反垄断法》出台后,最高院审理的第一起网络反垄断案件,审判双方就诸多疑点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其中,同一产品市场的认定不明确,特别是相关地区市场的定义,成为双方激辩的主要核心问题。

“360诉腾讯垄断案:大陆还是全球市场成争辩焦点”

广东省高院关于相关区域市场认定再次引发争议
相关市场的定义,广东省高院在一审时表示,即时通讯与微博、社会交流互联网等构成了强烈的竞争和替代关系
按照这个逻辑,迄今为止关于垄断的例子都是错误的。 受政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世界范围内没有产品能够形成垄断。 例如,早期经典的反垄断方案是美国对at&;t的分割,at & amp; t的主要业务集中在北美市场,此外,谷歌在美国遭受了数十次独家诉讼,但据我所知谷歌在中国这个拥有最多读者的市场中所占份额很少。 根据广东高院的判定,从全球来看,这些都不算垄断,中国政府对中国通信市场的管理也是错误的。 因为在世界范围内,早期的中国通信也好,之后的中国移动也好,都没有出现在国际市场上,不会成为垄断。 毫无疑问,广东高院的判决具有一定的荒诞性。

“360诉腾讯垄断案:大陆还是全球市场成争辩焦点”

360企业也认为中国大陆的即时通讯市场构成独立市场,这是中国的法庭,强调国外的判例不准确。 360辩护人表示,首先,一审判决将本案相关地区市场认定为全球市场显然是错误的,本案中相关地区市场必须为中国大陆。 一审判决在对同一产品市场定义不明确的情况下认定了相关地区市场,逆转了相关市场定义的顺序。 一审法院的解体是以国外顾客为考察对象的诉求替代解体,明显偏离了本案应考察的对象地区,做法有误。 应当推断腾讯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都超过二分之一,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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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一审判决在拆解同一产品市场时,基本做法是错误的,所以腾讯的同一产品市场应该定义为整合了复制、语音、视频的电脑端即时通讯工具和服务。 从2009年到2009年,腾讯在中国大陆的同一产品市场份额一直在88%到90%之间,腾讯完全具备市场支配地位。 另一方面,腾讯通过捆绑销售qq软件管家和腾讯的行为,以非常低廉的价格将其在即时通讯产品市场的支配地位传递给了安全管理软件市场,严重损害了其在安全管理软件市场的竞争。 腾讯二者择一限制交易的行为,360个软件产品被客户大量卸载、删除,给360家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腾讯企业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所有上诉要求,维持原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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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认为,从全球市场来看,腾讯没有市场支配地位,否定了360个对市场的理解方法。 腾讯辩护人介绍说,即时通讯、社会交流网站等都是平台级产品,都在全球范围内参与竞争,相关地区市场适用于全球市场。 因为这个一审判决的认定是正确的。 而腾讯否认二者择一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称腾讯不存在转卖行为,当时实施的二者择一行为有充分的正当理由。

“360诉腾讯垄断案:大陆还是全球市场成争辩焦点”


法学界对相关市场规定方法看法不一
今年3月,广东省高院作出360对腾讯垄断案的判决,是国内首例即时通讯行业认定垄断行为的判决。 索赔金额达1.5亿元,案件备受关注
《国务院关于反垄断委员会相关市场规定的指导原则》指出,界定相关市场需要考虑的首要原因之一是,许多诉求者选择商品的实际区域,在过去的国内反垄断案件中, 广东省高院在一审判决中首次通过假设垄断者测试( ssnip测试)规定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将腾讯存在的竞争环境认定为全球市场,因此引发了众多法学专家意见不一的争论。

“360诉腾讯垄断案:大陆还是全球市场成争辩焦点”

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研究所副教授王勇表示,qq是免费的,但实际上腾讯可以根据qq平台市场从其他软件厂商那里取钱。 该案在单边市场框架中规定了双边市场的认定,这样的判决不能很好地区分多边市场和单边市场。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韬也曾执笔,但与之前流传的领域相关市场划定不同,互联网领域多为双边市场,服务多为免费。 这是因为在划定相关市场时,假设垄断者测试明显不适用。

“360诉腾讯垄断案:大陆还是全球市场成争辩焦点”

在现场,360辩护人指出,一审判决在采用ssnip做法拆解时也是错误的,在同一产品市场未明确定义的情况下认定了相关地区市场,逆转了相关市场定义的顺序。 因此,广东高院将本案的相关区域市场定义为全球市场是错误的。 现实情况是,海外供应商无法有效渗透中国市场,无法对中国国内的即时通讯软件形成竞争约束。

“360诉腾讯垄断案:大陆还是全球市场成争辩焦点”

但是,法学专家认为,法院认为360对本案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商品市场的区域市场定义过窄,根据360在反垄断法、相关市场定义指导方针等提供的法律框架下的市场定义,腾讯可以理解为具有垄断地位。 论据客观,证据翔实。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盛杰民说,360对腾讯垄断案是独创性的典型例子,广东高院的工作比较专业细致。 但是,正因为具有独创性,经验不足,可以提出疑问和讨论的地方很多,导致相关市场的定义错误等结论有些模糊。 关于地域的定义问题也有争论的余地,判决有矛盾点,地域上的说服力也不是很强,解体也不充分。

来源:企业之窗

标题:“360诉腾讯垄断案:大陆还是全球市场成争辩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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