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59字,读完约3分钟

11月以来,轰动社会的燕窝事件迎来了真正意义上的大结局。 12月23日,广州市场监督局宣布,辛被燕窝企业品牌方误导,导致播音员在直播宣传商品时发生误导的商业推广行为,罚款90万元。 市监局的公告一跃而定,此前面对辛有志和牢狱之灾的言论被官方打了脸。 公告称,为融昱企业(燕窝企业品牌方)和玉企业)辛选方)的现场活动提供的卖点卡,以及天猫茜和旗舰店网店发布的文案存在误导性的商业推广行为。 广州和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活动中转室的设立者,受商品企业品牌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的委托,于年9月17日、10月25日安排主播时,在快播平台上尽情品尝商品茗和碗中风味 在直播带入商品的过程中,主播只是融昱企业提供的销售积分卡等复印件,除了个人对商品的了解外,还通过直播宣传商品,强调商品燕窝含量充分、效果好,指出商品真正的属性是风味饮料 由此可见,问题发生源为燕窝企业品牌方提供的虚假产品新闻(卖点卡),辛选方作为委托方有审查不严格的责任。 公告称,调查显示,托管企业直播中投放的商品购买链接是融昱企业在天猫平台开设的茗和旗舰店,顾客点击上述链接可以直接访问该网店购买相关商品,如收款和发货等 据此,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相关商品的销售主体为融昱企业。 也就是说,在这次事件中,首要负责人不是在直播期间带商品主播,而是燕窝的企业品牌方。 综合现实情况,最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出了辛选方面的最终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拟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 然后,对事件的主要负责人燕窝企业的品牌方提出了处罚结果。 融昱企业为与玉企业进行直播活动提供的销售积分卡,以及与天猫茜在旗舰店网店发布的复印件,存在误导性商业推广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经涉案商品产地市场监管部门抽检,融昱企业销售的茗和碗装风味即食燕窝13项,符合gb 2760-、q/dzxy 0010s-、gb 14880-的要求,但该商品标签存在缺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划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辛巴的道歉文中也发表了许多在质量管理和管理上加强升级管理的措施。 至此,燕窝一事告一段落,但它为播音员在选择、推广环节的责任敲响了警钟,先行赔付的方法也为领域的自律责任开创了先河。 直播电子商务发展迅速,频繁发生的翻车事故也给这个新兴领域带来了很多思考。 随着近期监管政策密集出台,直播电子商务领域已走出野蛮生长时代,进入规范化快速发展的日常,播音员、机构、商店等各方劳动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自律、负责任、诚信报效 作为广大顾客,小编认为我们还可以期待这个新兴领域,毕竟它确实给生活带来了一些好的变化。

来源:企业之窗

标题:“官方通报:辛选被融昱企业误导涉夸大推广,企业品牌方遭重罚200万”

地址:http://www.qsxsj.cn/qykx/24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