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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公路局原党委书记孙忠鼎在职期间收受部下贿赂后,本以为会安全着陆,没想到退休5年后会落网。 昨天,宿州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孙忠鼎10年有期徒刑。

1947年2月11日出生的孙忠鼎,1999年8月担任宿州市公路局党委书记,2007年2月退休。 因涉嫌受贿罪于年7月被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月25日由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法院认为,孙忠鼎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算人民币166767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考虑到孙忠鼎归案后,供认了首要罪行,供认了部分罪行,家属主动退还赃物和赃物,依法从轻处罚。 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违法所得追缴,上缴国库。

“安徽宿州公路局原书记因受贿退休5年后获刑”

一审判决后,孙忠鼎向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宿州市中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作出维持原审的终审判决。 (曹杰王晓红吴尚) )。

资料来源:安徽商报

来源:企业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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